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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算公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37:36

  导读: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属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标准房价计征,年税率为1.2%;属于出租的房产,以租收入计征,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那么,城市房地产税如何计算呢?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城市房地产税计算公式

  一、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算公式:

  (1)按照标准房价计税的,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价×应税面积× 1.2%;

  (2)按照标准房租价计税的,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租价×应税面积×18%。

  例:某中外合资企业,使用土地面积15000平方米。自有应税房产面积2000平方米,经核定平均单位标准房价为150元。

  计算该企业每年应纳的城市房地产税。

  解:应纳房产税额=2000×150×1.2% =3600元。

  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使用的土地应征收土地使用费,不再征收地产税。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3600元。

  二、什么人会成为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目前只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三、城市房地产税的免税政策

  (1)新建的房屋,自落成的月份起免税三年。

  (2)翻建房屋超过新建期50%的,从竣工月份起免税二年。(以上两项免税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3)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房屋,从发给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免征房产税。

  (4)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房产,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减税或免税。

  四、城市房地产税的法律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小编提醒:

  不同地方,政府对城市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有所差异,小编推荐,城市房产税的纳税人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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