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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土资源部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5:28

国土资发 [2006] 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 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国土资源局,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部机关各司局: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科技工作的领导, 全面实施“ 科技兴地”战略, 部决定成立国土资源部科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孙文盛 部长

副组长:李 元 副部长

鹿心社 副部长

贠小苏 副部长

汪 民 副部长

王世元 副部长

成 员:马 毅 办公厅副主任(正局级)

王守智 法规司副司长(正局级)

胡存智 规划司司长

赖文生 财务司司长

潘明才 耕地司司长

樊志全 地籍司司长

廖永林 利用司司长

贾其海 开发司司长

关凤峻 储量司司长

姜建军 环境司司长

钟自然 勘查司司长

张新宝 执法局局长

黄宗理 合作科技司司长

王瑞生 人教司司长

周家寰 地调局总工( 正局级)

王广华 信息中心主任

朱立新 地科院常务副院长( 正局级)

朱留华 规划院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 全面领导“ 科技兴地” 战略的实施工作;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审定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重要任务和年度科技计划安排等; 负责部科技创新审查工作; 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通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审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研究、审定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审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及其重大政策。研究、审定部科技发展重要任务及年度计划安排。研究、审定对部各类专项实施科技创新审查的意见。协调部各司局、各直属机构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 1-2 次, 根据需要由组长提出安排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列席会议。办公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领导小组印发会议纪要、组长和副组长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合作科技司, 黄宗理兼办公室主任,崔岩(合作科技司)、鞠建华( 规划司) 和韩海青( 财务司) 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起草领导小组提出的科技工作政策文件等, 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

200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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