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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程量大为借口随意拖延工期怎么办?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2 04:05:28

    一般情况下,只要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公司都能够按照装修合同中的约定时间完成装修任务。但是,由于装修公司会有很多装修任务,施工人员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内只在一处施工,这就往往导致发生拖延工期的情况。
    每当装修工程没有如期完工时,装修公司通常会以装修的工程量大,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必须延期为借口。如果消费者在施工过程中“突发奇想”,对设计方案有一丁点儿的改动,就更会成为装修公司拖延工期的借口。

    想要避免装修工期拖延现象的发生,消费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1.约定延期完工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具体的完工期限及延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如每超过合同规定的装修期限一天,装修公司须向房主支付总装修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同时,房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完工期限则以验收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解除合同的善后处理办法是不再支付任何装修费用,有了如此严格的违约责任,装修公司必然会全力以赴,不再故意拖延。
    2.分期付款。也就是按工程进度付款,而且必须保证有一部分款项(最好是30%左右)在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3.不随意改变装修设计方案。这样做既能避免工期拖延,也会避免装修公司将其作为拖延工期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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