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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济南节后如何放心租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0:21

随着外地民工、大学生以及外地职业人返济,济南的房子租赁市场也迎来了春天。但高昂的房价让很多外地年轻人“望房兴叹”。租房者普遍感到,既要少花钱,又要租好房,还要不受骗,这对一名外地人来说,实在很不简单。

济南租房对身边“漂一族”的租房难问题进行了调查,总归起来有三点:首先是高额的中介费有点吃不消。要看房先付中介费,目前中介公司一般的标准是按半个月的房租收取,这对没有太多积蓄的外地年轻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其次是房租太贵,本来济南的房租就越来越高,再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就更令人吃不消了;再次就是租房居住时间不稳定,好不容易租到各方面都满意的房子,却好梦不长,房东不知什么时候就要来收回房子。)


近日,记者从纬六路高架桥附近一房屋中介了解到,这附近一套两室一厅60平方米大小的房子只有简单家具,月租还在800-850元左右。“这几天租房的多,上午贴出来,下午就没了。”店主说。经一纬七附近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节后返城的外来务工人员是一方面,城市建设也是一方面。去年四五月份,一些片区陆续开始棚改,来自周围老居民区的房源就相对紧张,尤其是一楼、二楼,非常走俏,这可能与拆迁户中老人比较多有关。当然,来自高档住宅小区的房源也不少,但因为价格高、面积大等因素,租来当作办公室的多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租房更应注意。记者就此咨询了槐荫区房管局专业人士崔祎。在他看来,如果经济条件一般,可以考虑避开“中心圈”,选择周边地区,比如同样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在闫千户小区附近,家电齐全的,也就是550元左右。同时,关于租房子,他还提出了三个关键点,希望租房者能留意。“看人”定房租。想三四个人一起合租的,在看房的时候,尽量别全都去,因为房东一看好几个人,很可能会趁机涨价,即使涨100元,分摊到三四个人身上,也就几十元,房客不太容易察觉。此外,崔祎提醒,租房时要注意技巧,如果考虑长期租房,可以先向房东强调这一条,在这个基础上,再从屋内的陈设、家电等方面讨价还价,效果一般会比较好一些。


租前先“查证”。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即便房产证尚未拿到,也应出示购房合同。问清“遗留问题”。租房前,要特别问到屋内燃气、水电、有线电视、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看看是否结清,以后如何交、谁来交,也最好能事先谈好或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 “中介费不收我们怎么生存”

  无疑,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费成了人们争论的焦点。为此,记者对中介收费情况作了采访和了解。“**房产”是济南的老牌房产中介了,“**”历下店郭先生说,他们是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来收取中介费的,具体是按成交价的50%收取。因考虑到房客一次性付清中介费压力太大,所以看房收取20元服务费,算在中介费之内。因为给房客找房工作量很大,这只是服务性收费。

  此外,一些小型的中介收费情况大致是200元。租个小套,各中介的服务不一样,也有几家中介没有看房费,一次性付200元中介费,房客自己放弃不租,退50%。也有的中介电话里说是不成功不收中介费。还有一些中介工作人员电话里反问记者,不收中介费我们怎么生存。

  ◆ 不求中介如何找到合适住房

  有三种途径提供读者参考:

  其一,自己直接进小区找房。自己贴个告示找房子,或是看小区的出租信息。但此方法一来比较辛苦,二来可信度不高。看小区里的出租信息时,一定要看房源是否就在该小区内,顺便问一下物业或是小区管理方该出租信息是否真实,以防被骗。切忌,马路上贴的出租信息有可能是假的,小心为好。

  其二,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找房。通过亲戚朋友找到的房子是安全可靠的,被骗的可能性很小,最主要的是房租还可能比市场价便宜。

  其三,通过网上的出租信息找房。当然,网上租房也要谨慎,有时还需要点运气。

  ◆ 谨防黑中介五种骗人把戏

  ★ 把戏一:骗取房屋租金。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又以押一付三的方式,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的方式从房客那里得到租金。循环采用这种手段,在短期内获得大量现金,然后携款开溜。

  ★ 把戏二:高额差价。不法中介采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以低价租进再以高价租出,从而赚取高额差价。

  ★ 把戏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不法中介首先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找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顾客报出低于市场的价格。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中介费后,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然后再用这种方式欺骗下一位顾客。这种方式被称作“拉抽屉”,一套房屋用低价诱惑一个月就能骗上一两万元。

  ★ 把戏四:用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费如“看房费”等。客户交纳“看房费”后,由业务员带客户去看一套根本就不存在的房子,途中由其他业务员打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然后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 把戏五:提防合同陷阱。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不认真阅读其中条款,很可能掉入不法中介挖好的陷阱。

试举两例。

  第一,中介公司与租房人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租房人就要警惕了,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租房人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是在验证房主身份和房子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主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业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业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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