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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内容及可终止事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40:32

导读: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中基本的条款是相同的,具体的细节事项约定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添加,那么房屋租赁协议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呢?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终止协议呢?

  一、房屋租赁协议应具体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房屋租赁协议的可终止事项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五)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六)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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