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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押金该退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37:48
1月7日13时许,在六安路合肥工业大学北区居民院内,两名男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事情的起因是500元房租押金。
500元押金要不回来
来自河南的马女士在合肥从事食品生意已经好几年了。2009年2月,马女士在合肥工大北区菜市场又租了两间小门面房,这是为来肥的亲戚准备的。门面房的主人是高先生,当时双方约定房租每月950元,在高先生的要求下,马女士还交了500元押金,高先生写了押金收条,双方还口头约定退房须提前告知。
2009年11月,马女士的亲戚回乡,房租交到了11月30日。当月26日,马女士将退房的消息告知高先生,高先生立即挂出牌子出租。2009年12月28日,店铺迎来了新的承租人,但高先生一直没有退回马女士的押金。“房子都租出去了,我们的押金还不给退。这没有道理吧。”马女士一家讨要押金无果,非常生气。1月7日,马女士的丈夫与高先生相遇,两人因为500元押金而起了冲突,险些动起手来。
“退与不退”各执一词
马女士介绍说,退房时,房东高先生曾说水电费交清就退钱;水电费交清以后,房东又说要等他把房子租出去;房子租出去了,押金还是没有退。高先生表示,他不退押金是因为马女士没有按照合约来办事,双方曾口头约定,退房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房东,而马女士的亲戚是突然回乡的,给他的经济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马女士表示,她是按照合同约定来办的。1月8日下午,马女士给记者展示了一张押金收条,上面写着“如退房提前通知房东,否则押金扣除。遵守合同,原数退回押金。”马女士说,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约定什么半个月,她也提前了好几天告诉了房东,应该不算违约。
律师认为“看情况定”
这500元押金到底该不该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柳丰收介绍说,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应该按照无定期租赁合同来办,对于退房,租房人应该提前告知,以便房东出租,这个提前的时间一般来说是一个月。从11月26日到11月30日,只有四五天时间,马女士给房东留出的周转时间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按照无定期租赁合同来办,马女士违约了,押金恐难要回。
另外,退房时,如果房东高先生已经承诺退钱,可以视为双方已经达成某种协议,高先生应该退还押金。不过,马女士需要有证据证明,房东曾说过水电费交清就退钱,或者是“房子租出去就退钱”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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