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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费 到底谁说了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37:38

  房东要加租金,还要收取高额的门面转让费,这让武鸣县东鸣路上众多商户十分烦恼。对众多商户来说,门面转让费已不是一个新鲜名词,但头一回听说房东也收这笔费用。9月3日以来,记者采访了一些商户、房东、业界权威人士以及广西房管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对于这笔费用的收取,他们各有说法。


  房东要收门面转让费


  韦先生在东鸣路开了一家服装店,铺面有30多平方米。9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这里时,看到大门口贴有“门面转让”的字样。“房东的做法让我们赚不到钱,趁着还有一年的租期,早点转手以免损失更大。”韦先生苦笑着说。


  2007年8月,韦先生租下这里开店,每个月1500元租金,合同期3年。 两年来,生意勉强可以维持下去。不久前,房东的口头通知让他心都凉了,“明年续租的话,房租要涨到一个月2000元,另外收取3万元门面转让费,每3年收一次”。韦先生说:“这相当于租金翻了一番,按照现在的营业状况,我们再做下去就要亏本。”


  不仅是韦先生,这条街上众多租赁户都接到了类似的通知。“听说房东们集体开过会,商量好才这么做的。”一家杂货店的店主说。


  随着物价上涨,门面租金肯定会水涨船高,商户们对此可以接受,但大家很难理解门面转让费这一说法。“我们续租门面,不存在门面转让的问题,怎么会产生门面转让费?”商户李女士说,其实是房东变着招想多收钱。


  有人离开也有人进来


  记者沿东鸣路走了好几圈,见有七八家门面大门紧闭,有的大门上贴着“门面招租”的字样。旁边的店主说,这些店的合同今年底到期,因为难以接受房东的开价,有些店主干脆提前几个月走人了。


  原来的店主刚离开,有两三个门面就来了新的租赁户,他们接受了房东的条件:除正常的月租以外,每3年交3万元门面转让费。


  “不知道深浅,还要往里面跳。”一些商户认为,接受这么苛刻的条件,这些新来者肯定会亏本,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来自湖南岳阳的郭先生刚接手了一家门面,他对“后悔说”不以为然。他说,做生意就像赌博,谁也不能保证一定会赚,亏本或者赢利都是正常现象,这要看店主投资的方向是否正确,会不会经营。


  “房东收门面转让费确实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但郭先生想得通,“我们想要盘下铺面,肯定要付出一定代价,这笔钱不是交给房东,可能也要交给前面那个租赁户”。


  一位已经离开的店主说,他觉得房东做得不厚道,前面的租赁户在门面经营上花了心血,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形成了一定的人脉资源,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后来接手者给出适当补偿,这是业内的潜规则,房东不应该截取这笔费用,这对前一个租赁户来说有点不公平,可能会影响商户来这里投资的积极性。


  房东约定大家同进退


  据了解,一些房东也不想一下子对租赁户这么狠。“我跟房东相处得还算不错,但一提到门面转让费的问题,他却表示很为难。”一位商户说,房东也不敢随便松口,怕遭到这条街上其他房东的责难和非议。


  “你别问我这么多,大家收,我也跟着收。”一位房东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他不愿意透露究竟是谁最先提出收这笔钱的,只说是大家的意见。记者问一名房东,怕不怕门面转让费吓走租赁户,他说:“我们不担心,你没看到有的门面又租出去了吗?”


  据悉,最先约定收费时,一些房东心里很没底,他们担心房子租不出去。后来,见有新来者接受了门面转让费这一条件,很多房东信心十足。但也有人持观望态度:“反正我的铺面租约还没到期,先看看情况再说,实在不行的话,到时候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租房费用该由谁说了算?


  在南宁市做生意的韦先生说,被收取高额门面转让费,房东随便涨租金,这都是让生意人心烦的事情,他们很希望有关部门规范租房管理,或者进行行业规范。


  9月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百色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向荣。她说,不少生意人都遇到门面转让费的问题,但还是第一次听说有房东要收这笔钱,可能是房东变着法子想多收租金。她认为,房东和商家们已经合作一段时间了,大家应该互相珍惜这一段缘分,互相体谅。根据市场行情调租是正常行为,但不能一下子涨到让商家难以接受的地步。


  广西房管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说,如今是市场经济,房屋租赁费用应该通过市场杠杆来调节。她说,商户如果认为租金太高,或者是门面转让费不合理,经营下去可能导致亏本,大可以不租。房东们也应从市场行情出发,如果开价太高,租户经营不下去,到时候肯定没人租房,房租自然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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