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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转租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38:30

  导读:在我们找出租屋的时候,经常会碰到,租房给我们的人并不是该栋房子的主人,而只是个二手房东而已,就说我们所说的转租。但有很多人也是因为转租的问题,被二手房东欺骗,因此,我们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时,有些事项必须注意,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房屋转租

  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房屋转租的税费如何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个人取得转租房屋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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