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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擅自设立停车场的做法是否违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04:34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史,现住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某小区。当初之所以选择在该小区买房,是因为该小区绿化环境好,比较清净。但不久前,物业管理公司在此擅设停车场,使原本宁静和谐的环境破坏殆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所住的小区靠南边原是一块近4000平米的草坪。往日,早上有人锻炼,有人看书;到傍晚,小区里的人们就结伴在这里玩耍嬉戏。可就在前一个月,物业管理公司将该草坪铲除改建成了停车场,对过往车辆提供停车服务,以每小时3元收取费用。没有了草坪,小区里少了往日的和谐气氛,取而代之的是嘈杂的汽车喇叭声。对此,小区里的业主都很气愤,我们向物业管理公司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进行管理,并且开设收费停车场所办理的相关证照都齐全,业主无权过问。面对这样的答复,我们都无言以对。
请问:物业管理公司擅自设立停车场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作为业主是否有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停止经营停车场的行为,将停车场还原成草坪呢?

律师专线解答
毫无疑问,物业管理公司擅自设立停车场违法,其应当停止经营停车场,恢复草坪原样。
事实上,小区内道路和公共场地的建设费用已分摊进住房销售价格,因此,小区内道路和公共场地的所有权归小区住户所有。任何人要使用公共场地,都必须得到所有住户的同意。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其管理行为更不应侵犯住户的权利。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据您所述,物业管理公司即使取得了收费停车场经营的相关证件,因为其在设立停车场前,并未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事实上,业主对已经设立的停车场是持否定态度的,所以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们对共有草坪的所有权,其必须停止经营停车场,恢复原有的草坪。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不清楚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将业主公用草坪改设为停车场是否违法。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其管理行为不应当侵犯业主的权利。业主是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服务的消费者,物业公司收取每一分钱,都必须得到业主的认可,这是业主的权利,也是服务者的义务。
合法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使用。

法律链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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