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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房产证缘何难进自家门 物管侵犯私有财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5:42

今年4月19日,成都的7户住户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购得泡桐树街19号公寓7套二手房,拍卖公司给他们办了产权证,交付了房屋钥匙,但这7户住户兴冲冲去看自己的新房时却发现,锁被物管公司换了,对方称他们没办手续不能入住。拿着房产证一个多月仍住不进自己的房子,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昨日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业主:物管侵犯私有财产

昨日上午,记者到达该小区时,7位业主正和物管公司、拍卖公司协商此事。业主吴先生说,他们于4月19日,在东方拍卖公司举行的合法拍卖会上分别买下一套该小区内的二手住房,一起买房的共7户,可没想到的是,当他们刚从拍卖公司手中接过钥匙准备装修入住时,房屋门锁却被物业管理公司换了。“我们作为合法业主却进不了屋,他们是在侵占我们的私有财产。”

据业主们介绍,买房前,拍卖公司没有明确告知此前房屋业主欠有物管费,到底欠了多少。可买下房屋后,物管公司却说每户要先交5000多元原住户所欠费用,到最后,他们说至少要交3000多元,因业主不交,门锁就被他们换了。业主们认为物管公司的做法明显不合理。

物管:这是拍卖公司的问题

据介绍,业主们买下的7套住房,是1998年一名姓钟的女士一次性买下的11套住房中的7套,后来因债务原因,11套住房被法院查封,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物管公司一位姓邱的经理解释说,前任业主钟某自购房后一直没交物管费,而物管公司对空房进行了管理,所以钥匙一直在他们手中,不存在换锁撬门的问题。邱经理说,拍卖前,我们曾将每户的物管费拖欠情况告诉了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说费用由新业主承担。所以这件事是物管公司和拍卖公司的问题,不是物管公司和7户新业主的问题。至于如何解决入住问题,邱经理称,他们还是要办理了手续才能入住。

拍卖公司:业主理应入住

对此,昨日上午到场的拍卖公司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在拍卖前告知了业主关于受买人承担以前所欠物管费的问题,但不知道会有这么高,因为去年10月小区内拍卖的同批另4套住房,听说受买人就只补交了500多元物管费。刘说,物管公司收费随意性太大。昨天上午,他一直要求物管公司拿出收费依据,而物管公司说此前已递交拍卖公司。

刘某称,这7户人家都是通过合法手续购得房屋,也就是说,拍卖后,房屋的产权就合法转移,不管怎么说,他们应该合法入住。

律师:物管应尽快交出钥匙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张竹生律师认为:按拍卖格式合同“在产权转移过程中一切税费和物管费均由受买人承担……”的约定,业主只应承担2004年4月19日签定拍卖合同后的费用,以前的欠费业主不应承担。这位律师说,欠费纠纷可通过协商和诉诸法院等手段解决,当务之急是,物管公司必须立即将房屋钥匙交还业主,不然就要承担两方面的责任:一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侵占他人私有财产的责任;二是因此造成业主损失的民事经济责任。

《华西都市报》 代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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