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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究竟是5%还是50%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51:17

  据南方都市报2月22日报道:“国土部警示:四成土地闲置”,摘要如下: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近日表示,今年将对房地产企业炒地囤地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徐绍史表示,2008年供应给开发商的土地还有14.5万亩闲置,约占当年完成开发面积的四成。所以,国土部下决心狠查囤地炒地现象。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闲置土地2007年之前供应给开发商的地有10万亩,2007年供的有3万亩,2008年供的有1.5万亩;供应给开发商的土地共计有14.5万亩闲置。另据2008年统计公报显示,当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约为39.0495万亩。由此可计算出,截至2008年闲置土地面积占2008年全年开发土地面积的37.13%。

  点评:看这个报道很容易被误导,以为闲置土地占了房地产开发用地的4成,其实是说占2008年开发面积的4成不到。到底这个闲置量是多是少?光看这几个数据显然不好做出判断。

  我在网上查到今年1月1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小苏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手中拥有近300万亩土地(20万公顷),足够保证今后两三年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小苏还表示,截止2009年底全国约有1万公顷闲置土地。主要分为企业自身原因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两类原因所造成: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在1万公顷中占46%左右;占54%的闲置土地主要是政府原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原因造成的。

  徐部长说的是2008年土地闲置的情况,副部长说的是2009年土地闲置情况;一个是14.5万亩,一个是1万公顷(15万亩)。两个数字差不多,这样的闲置土地到底是多还是不多?还是无法回答。

  14.5万亩或15万亩,如果仅仅与2008年土地开发面积39万亩比,显得好像比较高,占比37.13%;但如果与2009年底开发商手中拥有300万亩(20万公顷)比,闲置土地仅仅占到1/20或5%。

  按副部长的说法,300万亩足够保证今后两三年房地产开发建设,不知是如何计算的,难道开发商每年可以开发100万亩?。我查了一下去年土地开发情况,2009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23006万平方米,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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