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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我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1:5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天峨县是龙滩电站建设所在地,库区移民征用用地缺不可少,当前,进行土地流转是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用地的办法之一,在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力度逐年加大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尤为突出的是以前一些农户农转非后村民小组收回责任耕地或一些弃耕不要地的人重新要地耕种,由此引发一些矛盾纠纷上访问题,给农村土地流转带来不确切、不稳定因素。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之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是当前农村应对的问题之一。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状况及其模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天峨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按照有关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完善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顺延工作,印制了全国统一式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给农户,通过依法依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顺延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天峨县农村进行的土地流转累计达8526.5亩。

天峨县农村进行土地流转目前主要分别是以转让、出租、入股等三种方式进行,在流转中,大部分都充分利用土地进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呈现了林果蔬菜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的如下四种经营模式。一是形成了林果业规模开发经营模式。二是形成种植名特优品种示范效应模式。三是专业协会带动模式。四是形成“公司+农户”联结模式。

二、当前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在流转中,一些农户基本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自发流转,未经一定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更谈不上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备案,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的纠纷隐患。

2.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未建立健全。天峨县农村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需要流转的土地信息基本不灵,出现了农村有的农户有意转让土地,但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方,影响了农村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土地承包管理不够规范。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尚未健全,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设置在法律上还没明确规定,仲裁工作在具体操作上非常被动,且法律也未明确罚则,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的查处依然缺乏法律依据。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按照中发[2000]7号和 国发[2006]3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有权威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在人员、编制、性质、经费等方面予以强化,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

2.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

3.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责任。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流转合同管理、流转档案管理、流转纠纷调处等制度,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二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深入农村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式样,做到统一、规范;三是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四是规范行为,加强流转双方管理;五是建立机制,因势利导,积极化解矛盾和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4.认真指导订立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5.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安全网络;二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失地农民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三是多策并举,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四是积极扶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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