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土地纠纷 >> 家庭承包 >> 家庭承包制 >> 正文

改革30年来家庭承包制下的中国农业发展逻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3:57

  改革30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的逻辑可以从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演进的逻辑来理解。

  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演进的基本背景是两个基本国情或者说两大基本矛盾,一个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另一个是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是我国的资源禀赋约束;城乡二元结构固化一方面是经济成长的客观规律(工业化发展要以农业产出作为资本原始积累)所致,另一方面也与人地关系紧张这一基本国情相关,庞大的农村人口规模使其无法同步享受赶超型经济增长的好处。

  在这两大背景下,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均分土地的家庭承包制小农经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适应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同时也内涵了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因。30年来,它的演进有其内在的规律。本文先揭示这一规律,从逻辑上分析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改革以来的演进趋势。以此为进入有关实证分析确立基础。

  一、家庭承包制导致农户兼业化

  1978年-1982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家庭承包经济,农户拥有了对家庭内劳动力的完全支配权、对土地的完整经营权和对大部分生产成果的完全支配权。在针对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和大部分生产成果上拥有了完全的产权。也就是说其拥有了剩余者权利。??

  这一产权改革产生的逻辑结果是:相比在人民公社的集体生产制度下的偷懒和将大量劳动投入无效生产,农民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在质量上大大提高;相比集体生产制度下的对监管者(干部)激励不足,农民在家庭范围内对生产过程的监管成本大为降低,收益则完全归农户,农民获得从事监管的完全激励;相比集体生产制度下对土地的粗放经营,农民对土地的精耕细作的劳动密集型技术的采用更加普遍。加上这一阶段,国家主动改善与农民的经济和政治关系,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优惠供应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使得农业生产效率大为提高。

  在以上产权改革和国家对这一产权改革的有效保护之下,在城乡经济关系明显宽松的政策诱导下,在家庭范围内,进一步发展从人民公社时期就开始的农村劳动力兼业化过程。农户兼业化表现在同时从事农业和非农业生产。从历时性上来看,兼业农户(除去纯农户)的非农产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以非农产业收入为主的兼业户在全部农户中的比重上升,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户在全部农户中的比重下降。这说明,农户兼业化实际上是农户范围内家庭成员之间的专业化,典型的是劳动力外出打工从事非农产业。兼业化是在我国人地矛盾尖锐、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和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情况下农户经济的一种主动适应。兼业化意味着家庭内部分化出农业从业者和非农从业者,扩大了家庭内部农业从业者的土地利用规模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了整个家庭的专业多样化水平。因此,兼业化并不是不利于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有关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农户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成反比,农业缺乏规模经济与农业的产业性质、资产专用性、组织管理费用、市场交易特征、垄断利润有关,而与兼业化没有必然关系。

  实际上,农户兼业化是农民以个体(家庭成员外出打工)而不是以家庭(家庭放弃土地使用权)为单位进行非农就业,同时扩大了务农劳动者的农业经营规模。假设一个村里有100个农户,每个农户有3个劳动力,农户兼业化的涵义是说全村300个劳动力中有200个转移到非农就业,每个农户只有1个人在从事农业。就每个农户来讲,它是兼业的,但就300个劳动力来讲,每一个劳动力都提高了专业化水平。正是由于产权改革导致家庭内部对劳动力和土地的集约使用,提高了劳动力和土地的专业化水平,引发了对适用性农业生产技术的需求,推动了部分成员的非农化,进而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可以说,是产权改革引发的专业化推动了农户兼业的发展。

  二、农户兼业和农村劳动力专业化引发农业商业化

  农户兼业化使得农产品种类增加,产量提高,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有了基本动力;农户兼业化内涵的农业专业化使得农业对相关农业技术、生产技术的需求增加,推动了农业机械销售、技术交易市场的形成;农户兼业化进一步凸现农户间在家务农者在劳动存量、劳动力素质和劳动能力上的差别,推动了农户间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从换工到雇工的劳动力市场,以土地流转为形式的农用地市场,以收割机跨区作业、农机具租赁为形式的农机市场等)。这些市场关系的发展可以从产权改革导致的农户经济的变化得到解释,也就是说,农户兼业化中的分工和专业化促进了市场的形成。农业商业化有从农业内部启动的动力。农业商业化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户兼业化中的分工水平即专业化程度,酝酿着突破家庭界限的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的发展。

  三、农业商业化引发农业产业化

  农业商业化和农户兼业化互相促进,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农业商业化使得农用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销售的交易效率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农业专业化。家庭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类型更多样了,家庭为单位的专业多样化;务农者的专业劳动技能提高了,家庭成员务农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在整个农业和农村领域,农业的专业多样化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是产业链多样化,即从育种到初级农产品,经过农产品加工、营销,最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每一种最终产品都有一个产业链,产业链的种类数增加了;第二是同一产业链延伸导致产品多样化,从种子、初级产品到中间产品再到最终产品;第三是农业职能多样化,农业起码分为了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等多种职能。每一产业链、产品和职能都开始专业化。这里的农业是一个“大农业”的概念。

  这种专业多样化的出现,使得农业必然要突破家庭组织的范围限制,要求更大范围的生产要素组合,要求有效率的组织形式。

  从兼业农户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首先是兼业农户内部的专业化从农、副、工分业发展到在农户间农业生产户和农业经营户分业,一部分农户成为生产户,一部分农户成为经营户,即所谓“科技示范户”、“经纪人”等的出现。

  其次,是兼业农户需要更多的和更加专业的中间产品和加工、经营服务。于是,推动了龙头企业的出现。也推动了龙头企业和农户间发展更紧密的基于市场的利益关系。

  从农业发展的角度,我们将看到:首先,农业的种植业结构发生变化,粮食、棉花、麻类的种植面积下降,油料、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其次,农林牧渔结构发生变化,从以种植业为主发展到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第三,是初级产品、加工产品和服务业间的结构变化,加工产品和服务业比重迅速增加。

  以上农户的生产和经营职能的分化,初级产品、加工产品和服务业的互动发展,(这些都可以视为农业专业多样化的发展),最终导致了农业生产、加工和服务的一体化,也就是所谓农业产业化。

  如果我们细究所谓农业产业化,可以发现,其包含这样几个层面,农业产业链(生产、加工、服务)的延伸,龙头企业的出现,龙头企业与农户经济关系的协调。龙头企业的出现成为农业产业链更紧密联结在一起的重要因素。

  四、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要求农民组织化

  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加起来,可以称之为农业的市场化。或者说农业市场化的完整涵义是农业商业化加农业产业化。其基础是在兼业农户范围内的农业专业化,其实质是围绕农业生产和价值实现过程的分工和专业化的进一步深化。这种分工和专业化进一步要求一个能够容纳这种分工和专业化的组织形式。

  如果没有兼业农户的参与,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就只是表现为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扩大、龙头企业的出现,这样的市场化的组织形式就是不完整的,或者说是将农户边缘化的。

  农业市场化进一步要求农民组织化。在农业市场化之下,存在两种农民组织化的发展趋向,一种是将兼业农户边缘化的农业市场化和农民组织化,一种是将兼业农户作为主体力量的农业市场化和农民组织化。在前一种市场化组织结构下,兼业农户可能越来越受限为农业生产者的角色,而无法进入农业加工和经营环节获得市场利润;而且由于其分散,在与加工和经营者的谈判中越来越没有谈判地位,使得生产环节利润越来越少,它依附于农业产业组织而被组织起来。我们所要的农民组织化,指的是后一种市场化组织结构。前一种市场化组织结构是牺牲兼业农户长远和根本利益的,虽然在其中,农民也被组织化了,但农民不是其中的主体,农民在其中的利益实现是有限的,短期的。

  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虽然必然要求农民的组织化,但是并不能自动发展成后一种组织化。

  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的自然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不一致,劳动监管困难,农业发展会内生出家庭经营方式,但农业天生是弱质产业,承受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初级农产品的利润附加值低,这使得农户收入有限,农户更容易成为一个劳动力拥有者。而农业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需要更多的资本要素和技术要素加入,因此,从事农产品加工和经营的很可能不是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很容易不为农户所有,而拥有资本的人却容易占据农产品加工、经营领域,拥有农业龙头企业。换句话说,国内外的大量经验表明,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中的最大获利者更可能是资本。这就使得兼业农户在农业商业化和产业化中日益处于劣势:谈判地位低,获取利润机会少,获取利润水平低。这一劣势存在的实质原因是分散小农进入市场的外生交易费用高昂,或者说,所谓存在进入市场的“惊人的一跳”。

  兼业农户面对这一处境并没有完全被动,他们主动地发展出了节约外生交易费用的方式,那就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质是:通过加大生产者数量,增大生产资料购进和出售农产品的市场需求,提高同加工、服务环节的市场交易时的谈判地位,通过降低购买价格和提高销售价格提高交易收益;通过在组织内部分工,设置专门的经营、服务岗位,减少农户的市场交易次数,节约外生交易成本,同时提高经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合作社内的管理水平,节约内生交易成本。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合作社内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合作社在整个农业经济中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农业经济成长并获得更高收入。

  也就是说,农业商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必然导致农民的组织化。一个可能趋向是兼业农户被边缘化的农民组织化,但这时的兼业农户存在自己组织起来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避免和减少边缘化的机会;另一个可能趋向就是使兼业农户成为农业市场化组织结构的主体力量,使兼业农户成为农业市场化的最大获益者。

  第一个可能趋向是一个自然演进、容易出现的趋向。第二个趋向需要农业市场化进程之外的政府力量尤其是中央政府力量的介入。从历时态上来讲,我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是处在兼业农户处在将可能被永久边缘化的拐点。中央政府正在介入试图谋取一个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长并成为农业市场化组织结构中主导组织和主体的农民组织化前途。

  这一介入的实质是影响农民组织化的自然过程,将兼业农户中的劳动力专业化趋势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进一步得到发展,将兼业农户所在村社的社会资本通过制度创新转化成专业化发展的资源,从而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其增长动力是合作社同外部经济主体的分工,和合作社内部的专业分工,以及区域性或全国性合作组织体系内部的分工。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态势并不必然要求打破家庭经营的形式,因此和传统的人民公社体制有区别,同时也和一些人鼓吹的大户的大农场规模经营有区别。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态势也并不必然仅仅追求专业劳动力的结合,而是会充分利用社区人际关系,发展社区型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挥农户、社区这种内生性组织的组织资源,减少内生交易成本。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