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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将即签合同即备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6:17

  提要:“房子已买2年,可房屋买卖合同还备不了案。届时,商品房买卖实现了即时签合同,即时备案,规避一些交易中的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双方在售楼处直接登录商品房网签及备案信息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合同并将合同相关内容通过网络上传至该信息系统,实现即时备案及打印合同的行为。

  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将实施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制度

  本报讯(记者张建)“房子已买2年,可房屋买卖合同还备不了案。”网签及备案制度实施后,这种现象将绝迹大连。昨日,记者从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10]63号)要求,我市将在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制度。届时,商品房买卖实现了即时签合同,即时备案,规避一些交易中的风险。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双方在售楼处直接登录商品房网签及备案信息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合同并将合同相关内容通过网络上传至该信息系统,实现即时备案及打印合同的行为。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房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或购房人违反规定购房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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