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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示哪些内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2:58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示哪些内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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