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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用三道“撒手锏”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16:27

  昨天,从省清欠办传出消息,我省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祭出三道“撒手锏”:对于投诉次数多、拖欠数额大、拖欠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及时预警;对拒不还款的单位,将联合制裁;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放慢施工或停工。

  拖欠严重的案件要及时预警

  年关将至,许多农民工都想带着一年的辛苦钱回家过年,但一些单位因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没有着落,此类投诉多了起来。

  为了遏制拖欠案件上升的势头,省清欠办要求各级清欠办、省清欠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继续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排查工作”,对本地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房地产、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进行重点排查。

  各级清欠办、省清欠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排查的拖欠隐患统一登记建档,掌控具体情况。对于投诉次数多、拖欠数额大、拖欠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及时预警。

  拒不还款将被“联合制裁”

  除了排查外,我省还准备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除了督促有关单位直接还款或制订还款计划外,对拒不还款的单位要“联合制裁”。

  如房地产和其他企业投资项目拖欠的,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项目开发公司,不通过其资质审验,不准许其房屋预售;计划、国土、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规划等手续;金融机构减少其授信额度或不予授信;工商、金融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为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清欠办还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各级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不按合同付工程款可停工

  省清欠办还将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管理。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可放慢施工进度或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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