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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 定分止争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32:47

  全国第二大藏区、特大地震灾区、水库移民大省……面对因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纠纷量大面宽,触点增多,其敏感性、关联性、聚合性、对抗性、破坏性日益增强的复杂形势,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稳定的“第一抓手”,努力推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化解的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有力地维护了藏区、地震灾区和全省社会稳定。

  基层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战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依靠基层力量,四川省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与加强政法基层基础紧密结合起来,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巩固基础。

  “以前我们邻里矛盾、村民纠纷要跑到很远的中心镇去调解,而现在司法所就建在自家门口,方便了咱老百姓,矛盾很快就化解在了最基层。”6月11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共兴镇村民何高国在向记者谈起共兴司法所建成后的感受时仍很激动。

  与顺庆区共兴镇同步,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新增“两所一庭”建设方案》,全省新规划建设的6028个“两所一庭”(其中公安派出所2916个,司法所2591个,人民法庭521个)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藏区“两所一庭”项目已全部建成,初步实现了“1个乡(镇)建立1个派出所、1个司法所,4至5个乡(镇)建立1个人民法庭”的目标。

  “过去基层的老百姓求助司法帮助时会出现‘出门一整天,往返近百里’的情况,但是随着‘两所一庭’的建立,这样的情况已基本消失。”遂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劲告诉记者,作为四川的试点市,遂宁市委、市政府从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入手,大力加强“两所一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切实破解基层基础工作缺人干事、缺钱办事、缺章理事的难题。截至目前,在遂宁市的100多个乡镇里,已新建、改建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两所一庭”就达257个。

  记者在四川各地采访时了解到,不管在条件较差的边远县城,还是在经济发达的成都郊区,各区县对“两所一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的经费保障都各有高招:有的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有的充分利用国有、集体闲置资产和调剂乡镇、部门办公场所进行改(扩)建,资产实行划拨制;有的实行因地制宜,建、买、租、改造多措并举。

  随着遂宁试点经验的推广,四川各地“两所一庭”建设如火如荼,按照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省长蒋巨峰指示的全省“两所一庭”建设“三年任务两年完成”,藏区“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已投入建设资金7.27亿元,成为各级政府的“交钥匙”工程。

  有了干事的人,才能谈得上干成事、干好事。按照政法人员配备与“两所一庭”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的要求,四川各地制定了“两所一庭”人员配备方案,实行政法机关人员定期招录、满编运行,从2007年以来全省新招录政法干警31144名,全部充实到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全省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力量下沉,加强“两所一庭”力量,并制定落实“两所一庭”装备建设实施计划,及时解决必要的警用、专用装备,确保了新建的“两所一庭”如期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四川各级党委、政府也积极研究确定政法经费保障标准,增加政法经费预算,对政法工作经费优先保障、重点倾斜。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基本形成,2009年全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达到23.8亿元,是近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政法专款补助年平均数额的5倍;全省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规模达到43.5亿元,比近两年平均支出规模增长了86%。

  与此同时,全省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共配备综治专职副主任4268人,综治专职干部6424人,在此基础上整合基层“两所一庭”,将乡、镇(街道)综治办作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单独设立,维稳、综治和信访等力量,形成综治维稳工作大平台,实现了政法基层组织的“全覆盖”和管理服务的“全辐射”,群众“见警率”提高,安全感增强,据四川省统计局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3.9%。

  扩量更要增质。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后,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2008年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了“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两万余场(次),开展集中实战技能练兵活动1.2万余场(次),全省10多万名政法干警参加了在线考试,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1万余条,制定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8000多条,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5000多个,涌现出了谭东、汤群芳等一批先进典型,先后有2000余名干警立功受奖,268个单位、681名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

  预防为先健全源头治理新机制

  四川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将排查预防机制建设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首要环节,努力确保各种稳定隐患防于未然,止于未发。

  “拆一还一,集中居住,娃娃就近打工,原来的土墙房子变成了200多平方米的楼房,生活环境简直和城里人一样,连最担心的占地生活补助费和异地生产生活费,政府都给我们想得很周到。”说起因城市环境治理项目拆迁后的生活,四川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办事处月山村村民罗贤丰很是感慨:“这多亏搞了稳定风险评估呀,要不然非出大事,项目进展、百姓实惠更无从谈起了。”

  罗贤丰所称的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遂宁市在全国首创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项制度自2005年试运行以来,遂宁市共对281件重大事项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其中57件因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被暂缓执行或否决。

  俗话说,民意大如天。和遂宁一样,在四川,不仅仅是城市环境治理,涉及到城市建设、污染治理这些跟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仅有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不行,还得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了民意这一关才能实施。

  2006年2月,在遂宁市率先出台《遂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后,四川省委维稳办及时跟踪调研,立足全省起草推进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2006年11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领域、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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