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建筑工程纠纷 >> 工程纠纷案例 >> 正文

施工方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32:56

  2012年,我办收到A公司的求助函,反映该公司主要从事医疗耗材的生产,2007年B公司承揽建设A公司一期厂房并投入使用,2011年B公司与A公司再次签订建设A公司二期厂房合同,后完成基础打桩等工程,准备进行钢结构施工。此时,A公司发现B公司建设的一期厂房出现地板龟裂等质量问题,并被国家药监部门要求停止生产。A公司提出终止二期建设合同,并研究一期工程质量问题解决方案。2012年年底,B公司所属数十名民工聚众围堵A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B公司拖欠民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企业反映情况后,我办立即与当地区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到现场核实有关情况,与当地政府共同协调当事人双方,避免将矛盾扩大。

  经验和教训

  1、企业在厂房建设中,应对工程施工方的资质和实力进行了解,通过质量保证金等形式保证工程质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如企业发生此类工程质量问题,应注意取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工程质量鉴定等形式,确定施工责任。

  3、企业在签订施工建设合同时,应注意对施工质量责任的约定,约定施工方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4、企业发生农民工围堵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与当地政府和台办进行联系沟通,确保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