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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继承的房子必须全部签字才可转让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4:14

我先生去世后,我和我儿子以及公婆共四个人,共同继承先生的一套房子。我的儿子才5岁,房屋过户后的房产证上可以写他的名字吗?我们准备委托中介公司来出售这套房子。请问在房子成交的时候,是不是必须由我们四个人共同签字以后才有效,缺任何一方的名字都不行?我问这个问题,主要是担心公婆私下与中介公司有约定而不通知我。
首先房产证可以过户到你儿子的名下,与年龄无关;
其次你们四人共有的房子对外转让应该共同签字,而您的儿子作为无行为能力人,到时候他的权利义务由你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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