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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19:35

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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