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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现全国首例以房养老:抵押房产月领2514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4:05

  昨日,家住汉口的两位老人在子女的陪同下,来到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下一款名为“幸福房来宝”的以房养老保险投保单,这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全国首单落在武汉。

  记者从幸福人寿了解到,昨日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有几位老人投保。如果核保通过,这批老人将成为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的首批客户。

  现场

  子女陪同老人签单

  昨日,武汉两位老人作为首批客户与幸福人寿签订了以房养老保险合同。幸福人寿工作人员透露,两位老人年龄在67岁左右,膝下有子女,子女还特地陪同老人来到签约现场。

  当记者想了解两位老人投保细节时,幸福人寿以保护客户信息为由,委婉地拒绝了。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费率表计算,以60周岁男性老年人、房屋价值100万元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2514元,直至老人身故。

  对于每月两千多元这个数额,有人认为并无太大吸引力,现在一套房子出租,也能租到这个价钱。也有人认为,养老保险不能单纯地衡量领取的金额有多少,毕竟是可以领终身的,抵御了年龄风险。

  解读

  房价下跌照样领钱

  无论对投保人还是保险公司,以房养老的最大风险,来自房价的波动。

  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房来宝”产品条款中已明确,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要承担房价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这意味着,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一直以来,以房养老争议最大的就是子女是否愿意老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保险公司表示,如果投保老人有子女,会在老人签单时要求子女签署一份“知情协议”,避免日后因为房屋的继承等问题产生纠纷。

  如果老年人中途想退保,将承担退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如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出售抵押房屋。

  值得一提的是,老人身故后,继承人如果要继承房产,也是可以的,只需偿还保险公司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普通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到15天,而以房养老保险犹豫期为30天,可以给老人更多的时间考虑。

  新闻背景

  以房养老迈出第一步

  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房屋+养老保险”合而为一的养老产品,主要针对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他们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并继续在屋内居住,然后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

  以房养老试点启动近一年,各大保险公司都在观望,市场上鲜有相关产品。昨日签下以房养老首单的老人,也拒绝了各大媒体的采访。

  业内人士认为,对老年人来说,养老需求主要是医疗和看护,在给予养老金同时,应与社区养老相结合。“以房养老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湖北保监局寿险处副处长吴兴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试点保险机构边试点边完善,同时营造环境,协调地方政府尽快出台有利于推动试点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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