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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污染超标 法院判决返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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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装污染超标 法院判决返款

  一套为女儿结婚准备的新房,却因装修问题无法正常入住,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装修施工方拆除装修材料,返还装修款2.3万元。

  据原告唐山市路北区居民张某介绍,2001年10月,她为女儿结婚购买了一套新房,并找到唐山美艺家居装饰部,签订了“装修承包合同”,同时交了 2.3万元预付款,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日期却没有完工。在几番交涉后,张某一家只得把女儿原定婚期更改。然而,眼看婚期又快到了,可装修仍未完工,婚期只得再度延期,张某为此被婚宴酒店扣留了3000元酒席预订金。在一些设施仍没有装好的情况下,张某要求暂时停止装修,为女儿操办了婚礼。事后,张某多次与装饰部联系,要求继续进行尚未完成的装修,但装饰部以未支付余下的装修款为由予以拒绝。

  在此过程中,张某几次因家人在装修的新房中有不良反应,而对装修材质产生怀疑。新婚的小两口也因难以忍受刺鼻气味而不敢入住。今年1月24日,张某委托唐山市质监局质检所对这套已装修了一年的住房进行检测,其结果显示,室内有毒有害物质大大超过国家标准。因多次交涉未果,3月7日,张某将美艺家居装饰部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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