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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37:51

  10月30日,读者刘女士打电话向记者询问,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经常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代理服务,那么,如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理服务,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呢?

  针对刘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经常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代理服务。但有些购房群众担心遇到不良经纪机构,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做到“三查一注意一明确”,即查证照、查房源、查收费,注意《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或《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交易合同》内容、明确交易资金划转方式,避免上当受骗。

  一查证照。查看“两证”,即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备案企业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二查房源。要对所购房屋的权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查看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了解经纪机构是否通过房管部门核实房源后发布信息,或随房主到房地产交易大厅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是否有抵押、查封等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是不得提供经纪服务和禁止转让的。购房者不要受价格低的诱惑而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三查收费。仔细核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是否符合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可查询《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

  注意合同。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或《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交易合同》时,交易当事人要全面了解权利义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服务收费及其支付方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必须将自己的主张通过合同加以明确。必要时,交易当事人可向律师进行咨询。

  另外,还需要明确交易资金划转方式。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交易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由双方自行决定交易资金支付方式,交易双方可直接通过房管部门设立的资金监管机构进行交易资金监管,也可以通过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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