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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网上签约价报低意在避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3:17

  “哪里才有2000多的二手房可以买!?”网友“房奴阿”近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惊呼“政府部门一再说要‘抑制高房价’,难道是靠数字作假‘抑制’出来的?”

  报网互动·核心提示

  近日,网友“房奴阿”在红网发帖《长沙市房产局二手房交易价格,全是“权威”假信息》说,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网站首页《三月第二周长沙楼市成交均价略有下降》一文称,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4664元/平方米,二手房成交均价为2215元/平方米。

  “住宅的成交均价是2215元,只有新房的一半不到啊!”“房奴阿”兴冲冲地点开二手房网,发现二手房日成交统计表中,价格“最高的是天心区,2281元,雨花区最便宜,2053元,岳麓区成交了10套,价格是0,好奇怪!”

  “房奴阿”在二手房网上提供的房源中进行了计算,每平方米价格几乎都在5000元以上。

  “房奴阿”不禁质疑:“哪里才有2000多的二手房可以买!?难道所有二手房的买家,都可以把房价谈到5折以下?!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房屋交易买卖的监管部门,他们的监管作用何在?”

  不少网友跟帖表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网友“asdff”认为,“政府部门要对公众负责,主管部门要起到监管的作用,如果不能如实反映情况,那统计又有何意义?”

  红网记者言娟 长沙报道

  [记者调查]

  昨日,记者跟随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长沙市民p先生一起,经历了一次购买二手房交易的过程。

  p先生在长沙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相中一套房子,商定以58万元成交,一次性付清。中介李小姐向p先生收取了成交额2%的中介费后,热情地说:“放心,我会尽量把合同价报低点,帮您免点税”。

  在长沙市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外碰面后,李小姐说签约时能报多少到时候再说,先把合同外的钱转账一部分。李小姐带着双方,在附近的银行将20多万元转账至房主。

  在长沙市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网上签约窗口,李小姐填了一份二手房交易信息表。工作人员依照信息表联网在电子合同中填写了买卖双方资料后,问道:“成交价多少?”“20万吧!”李小姐随口报了,p先生与房主对视了一眼。工作人员头也没抬,直接录入了。

  在银行柜台,p先生往监管专户内存入了20万元。剩余的房款,p先生随后再次转账给房主。

  中介小姐:“我会尽量把合同价报低,免点税”

  [部门回应]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政务网的“政务公开”栏目显示,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加挂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是房产局的二级单位。3月22日,记者独家采访了长沙市房产局房产研究中心陈敦旭主任。

  问:二手房交易价格数据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是根据二手房合同备案价格统计的。在办产权证时,买卖双方网上签约有个成交价格,我们在网上公布的数据是根据这个价格计算出来的。当然,这个数据也是变动的,我们提供的统计数据仅供参考。

  问:网友说有二手房价格为0,是怎么回事?

  答:网上的日成交统计表,是实时的、动态的,根据当天在网上签约的情况由程序自动计算出来的。至于“房价为0”的情况,我们随后组织人员调查了,并没有发现。出现这个情况,可能是当天的那几笔成交是非转让行为,比如赠与、继承等,这些交易情况,也是计入了统计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为0的数据是暂时的,价格还未及时更新,因为二手房交易网上受理、签约也是一个过程,价格暂时未同步统计出来。

  问:二手房交易资金网上监管,监管的只是电子合同上的资金,合同外的交易资金呢?

  答:这部分我们监管不了。我们只能监管申报价格以内的资金,做好房产局职责内的工作。房屋买卖是交易双方的行为,房产局只是一个房屋产权登记、办理机构和税费的代征机构,比如契税、增值税等。我们还是希望市民们能照实填写电子合同,毕竟这个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市房产局:“只能监管申报价格以内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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